為促使學校持續發展,自我完善,訂定自評機制,透過有系統的資料蒐集及評估安排,檢視工作成效,藉此制定合適計劃,有效推展校務。


自評工作

層面
評估範圍
方法/安排
周期
學校
1. 關注事項評估/周年計劃評估

● 按周年計劃所定方法蒐集資料及進行評估
● 撰擬周年計劃工作概要
● 老師問卷調查(評估關注事項及意見蒐集)

每年進行


2. 整體檢視

● 持分者(教師、家長及學生)問卷調查

每三年為一周期
部門
1. 部門工作
● 部門中期及年終工作報告
 (包括配合關注事項的工作概要)

每年進行
科目
1. 科務工作

2. 學與教
● 科目中期及年終工作報告

●
觀課
●
習作檢查

每年進行

每年進行
教師
1. 教師評鑑

2. 學與教
● 按評鑑政策所定安排進行

●
學與教成效問卷調查(學生問卷),
 了解各科學與教情況,有關資料作
 教師自我反思參考,以提升教學質素

每三年為一周期

每年進行
學生
1. 學生情意
● 學生情意及社交問卷調查

每三年為一周期


匯報

● 七月「
教師發展日」,總結該年度學校工作成果,檢視情況,研討來年發展路向
● 撰備「學校報告」,讓各持分者知悉學校表現



程序安排
第一學期後:各科組提交中期工作報告
五月   :各部問完年年終工作報告
      各部門/科組完成周年計劃工作概要
      確定教師問卷內容
      進行問卷調查
六月初  : 資料整理,學校行政委員會檢討關注事項成效
六月中  :著手制定下年度學校工作計劃
七月   :學校行政委員會會議討論學校周年計劃及部門工作計劃初稿
八月   :學校行政委員會會議完成學校周年計劃
      第一次教員會議商討及確定學校周年計劃
      (每年據校曆情況及需要,訂定具體工作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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