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促使學校持續發展,自我完善,訂定自評機制,透過有系統的資料蒐集及評估安排,檢視工作成效,藉此制定合適計劃,有效推展校務。


自評工作

層面
評估範圍
方法/安排
周期
學校
1. 關注事項評估/周年計劃評估

按周年計劃所定方法蒐集資料及進行評估
撰擬周年計劃工作概要
老師問卷調查(評估關注事項及意見蒐集)

每年進行


2. 整體檢視

持分者(教師、家長及學生)問卷調查

每三年為周期
部門
1. 部門工作
部門中期及年終工作報告
 (包括配合關注事項的工作概要)

每年進行
科目
1. 科務工作

2. 學與教
科目中期及年終工作報告

觀課
習作檢查

每年進行

每年進行
教師
1. 教師評鑑

2. 學與教
按評鑑政策所定安排進行

學與教成效問卷調查(學生問卷),
 了解各科學與教情況,有關資料作
 教師自我反思參考,以提升教學質素

每三年為一周期

每年進行
學生
1. 學生情意
學生情意及社交問卷調查

每三年為一周期


匯報

● 七月「
教師發展日」,總結該年度學校工作成果,檢視情況,研討來年發展路向
● 撰備「學校報告」,讓各持分者知悉學校表現



程序安排
第一學期後:各科組提交中期工作報告
五月   :各部問完年年終工作報告
      各部門/科組完成周年計劃工作概要
      確定教師問卷內容
      進行問卷調查
六月初  : 資料整理,學校行政委員會檢討關注事項成效
六月中  :著手制定下年度學校工作計劃
七月   :學校行政委員會會議討論學校周年計劃及部門工作計劃初稿
八月   :學校行政委員會會議完成學校周年計劃
      第一次教員會議商討及確定學校周年計劃
      (每年據校曆情況及需要,訂定具體工作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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